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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这大半天好销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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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万启双手撑着床,试图坐起来。可是他毕竟几天没怎么吃过东西,仅仅靠着常顺喂的一些流食勉强裹腹,身上早就没了力气。

  “我是谁?这是哪儿?”万启起不来,只能躺在床上,他抱着头,一副很难受的样子。

  “老板娘,他真的失忆了?”

  万启的神色不像作假,常顺转身问何千一。

  “那怎么办呀?”

  “管那么多干什么,没死不就成了。”

  “那他还扔吗?”

  “扔!为什么不扔?失忆的人留在这里干什么,自己没钱不说,难道要我们贴钱?我是那种人吗?”

  助人为乐?与人为善?那是什么,她何千一是整个大康的最冷血无情的人!

  万启:……看到这两人其实没有再吃自己的意思,他松了一口气。但是,他都醒了!就没人关心一下自己这个病号吗?

  更过分的是,他们当着他的面讨论要扔掉他,没有考虑过他这个病号刚刚苏醒会接受不了刺激吗?

  真是世风日下,道德沦丧!说好的古代人热情好客,团结友善呢?

  果然……童话故事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。

  万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一个程序员,深夜加班猝死,一觉醒来就到了今天天亮。

  复古风的床,复古风被子,周围复古风的一切,都与二十一世纪截然不同。

  周围环境对他来说十分陌生,这让他非常不安。

  求生本能让他决定按兵不动,头上伤口的包扎还算不错,这里的人应该不想他死。

 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,装晕了一上午,好不容易遇到的能主事儿的人,竟然这么不靠谱,上来就要扔了他。

  后来还要吃了他!

  太残忍了!太没人性了!万启想到水浒传里有吃人的黑客栈,还有龙门客栈里的人肉包子。

  难道他好好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三好青年,就要这么英年早逝了?

  他还没有迎娶白富美,没有买车,还没有买房啊!

  他游戏里的新装备还没有卖掉啊!

  他文件还没有保存啊!

  艾玛,太惨了!

  好在这位小兄弟帮他说了话!

  虽然还不如不说,但是也抵得上一个死缓了!他万启不是什么忘恩负义的人,他以后会好好感激常顺的。

  万启深思熟虑之后,决定以后想办法留在这里,毕竟他人生地不熟,这两个刚才准备密谋宰他的也算半个熟人,他觉得这两个不会真的拿他开刀。

  再者说,出去了不一定比现在好,这里起码能有个住的地方。

  万启在现代的公司加班晚了,直接睡公司的事也不是没有。他一个程序员,又不是什么娇贵的少爷,睡哪儿不是睡。

  不过,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这些。

  万启把手从头上放下来,越过何千一,直勾勾的看着常顺。

  何千一不知道为什么,竟然看出万启带着几分羞涩。

  断袖?龙阳?基佬?gay??

  震惊!

  “这位小哥,我想上……如厕,身上没什么力气,你能不能扶我一把?”

  万启从早上醒过来就一直想上厕所,说是病中苏醒,还不如说他是被尿憋醒。

  从早上到现在,一直是常顺在照顾万启。期间,常顺给他灌了两碗药,一碗鸡汤。

  一上午,“上菜了”的声音经常传过来。

  这里好像是间酒楼,别说,他家鸡汤味道还真不错!

  然而,他现在并不想回味那碗汤的滋味。他现在……只想上厕所!

  万启清楚的感觉到,自己的膀胱在爆炸的边缘徘徊。已经憋了大半天了,他快hold不住了。

  常顺没有意见,这人是自己砸傻的,虽然看他不顺眼,但还是要好好照顾。因为老板娘说,做人要善良……

  常顺扶着颤巍巍的万启走向院中的茅厕。

  其实房里有夜壶,对于万启来说夜壶更方便,但是何千一在,常顺又不敢赶她。

  最关键的是,他不想倒……

  夜壶那味儿简直……算了,不说也罢。

  万启也确实是虚,全程靠在常顺的肩膀上。常顺今年十六,万启比常顺高了有半个头。

  何千一全程看着,没有搭手的意思,脸上笑得意味深长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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